管制刀具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管制刀具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管制刀具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1、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於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

3、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後,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摺疊刀具。

4、其他標準。

非法攜帶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參加集會罪怎麼處罰的?

違反法律規定,攜帶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參加集會、遊行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本罪是特指在集會、遊行活動中有佩帶、夾帶或持有武器、管制刀具或爆炸物的行爲。

在集會中攜帶管制刀具的,可能在造成嚴重人員傷亡的情況下藉助集會人羣的掩護繼續實施暴力傷害或得以潛逃。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

三、攜帶管制刀具的危害性是什麼?

根據法律規定,不僅僅是未成年人,即便是成年人隨身攜帶屬於管制範圍的刀具,也同樣是不合法的。同時,對於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後果,也要給予治安處罰。

攜帶管制刀具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嚴重的威脅。未成年時期,由於身體、心理變化引起身心的不平衡性以及自我意識的發展與其社會地位之間的矛盾引起情緒上的對抗性,導致他們情緒不穩,易動感情,衝動性強,自控力差,因此,攜帶管制刀具更容易對社會秩序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所以,未成年人不得攜帶管制刀具。

匕首、三棱刀都屬於管制刀具,是法律上禁止攜帶的,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參加集會屬於犯罪行爲,需要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本罪的犯罪主體是自然人,但是要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管理秩序和國家對於管制刀具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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