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帳戶洗黑錢20萬判幾年?

提供帳戶洗黑錢20萬判幾年?

一、提供帳戶洗黑錢20萬判幾年?

提供帳戶洗黑錢20萬判五年到十年,屬於洗錢罪情節嚴重。沒收洗錢罪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犯洗錢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爲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戶的;

(二)將財產轉換爲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透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

(四)跨境轉移資產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洗錢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行爲又稱洗錢,其意是指犯罪分子爲掩蓋其不法行爲,將贓款透過金融活動將“黑錢變白”,從而達到可以公開使用的目的。換言之,即犯罪分子將犯罪所得的贓款,透過另一種犯罪行爲,使其合法化。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爲了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而實施了洗錢行爲。具體說,有以下五種表現形式:

1、提供資金帳戶。

2、協助將財產轉換爲現金或金融票據。

3、透過轉賬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也就是將非法資金混雜於合法的現金中,憑藉銀行支票或其他方法使這筆資金以合法的形式出現,以便用來開辦公司、企業,從而使得非法資金具有流動性並獲得利潤。

4、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

5、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的。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單位亦能成爲本罪主體。實施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分子爲自己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的,則應按照刑法吸收犯理論,重行爲吸收輕行爲,從一重罪而論,按其所實施的犯罪定罪量刑,不實行數罪併罰。

(四)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出於故意。即行爲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掩飾、隱瞞該財物的非法性質和來源。如果行爲人確實不知道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而誤認爲是合法來源的財物,不構成犯罪。

洗錢罪是十分嚴重的犯罪行爲,其侵害的是我國國家金融管理制度以及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其實行爲人洗錢的行爲是將犯罪行爲人透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上游犯罪行爲人中所取得的犯罪財產,透過一些手段轉化爲合法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