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未到期想提前退房可以嗎?

一、租房合同未到期想提前退房可以嗎

租房合同未到期想提前退房可以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租房合同未到期的情形,其租戶可以提前退房的,但是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的。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租房合同糾紛處理的方式有哪些

1、首先考慮協商解決租房糾紛

當發生租房糾紛時,應該首先考慮以協商的形式解決糾紛。所謂買賣不在仁義在,發生糾紛時,租賃雙方應該理性的換位的思考,不要將糾紛擴大化。

2、協商不成的,可以請相關的組織調解。

發生租房糾紛時,租賃雙方往往不能心平氣和的協商問題,這時就需要請求外部的協助。居委會、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或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的法律服務工作者都可以幫助進行調解。

3、透過申請仲裁解決租房糾紛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但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後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反之,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後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爲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透過民事訴訟解決租房糾紛

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租房合同只要簽訂成功之後就需要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果一方想提前的解約,那麼就需要與另一方協商好,同時還需要按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協商不好的就可以走法律的程序解決,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各自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