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立案中斷訴訟時效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已經立案中斷訴訟時效後法律後果是什麼?

已經立案中斷訴訟時效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訴狀的,訴訟時效從提交起訴狀之日起中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1、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2、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3、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4、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因提起訴訟或仲裁中斷時效的,應於訴訟終結或法院作出裁判時爲事由終止;權利人申請執行程序的,應以執行程序完畢之時爲事由終止。

二、訴訟時效中斷和中止有何區別?

訴訟時效中斷與訴訟時效中止的區別:訴訟時效期間中斷和中止的相同之處是,二者都是在時效期間屆滿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發生而產生阻礙訴訟時效完成的效力。

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的區別在於:

1、發生的時間不同。時效中斷可發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時效中止只能發生在時效期間最後6個月內。

2、法定事由不同。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可以決定的事實,如起訴、請求;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實,如不可抗力、債務人失蹤等。

3、法律後果不同。時效中斷,中斷的法定事由發生前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不再計算,從法定事由發生後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實際是前後兩個時效;時效中止是將中止的期間暫停計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後,繼續計算時效期間。如果中止事由消除是在最後6個月之內,訴訟時效再計算6個月。

三、訴訟時效逾期後怎麼處理?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權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爲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援其訴訟請求。

綜上所述,起訴是解決民間糾紛的主要方式,當事人向法院起訴,符合條件的法院立案,這樣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斷。對於起訴導致中斷的,等法院判決書出具後,訴訟時效開始重新計算。因此,對於債權人來說,一定要在訴訟時效內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