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二審是不是終審判決?

一、民事訴訟二審是不是終審判決

民事訴訟二審是不是終審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如果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爲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是否進行再審由人民法院決定。

二、民事訴訟二審程序上有何規定

第二審程序由當事人上訴而引起的。原審法院收到上訴狀後,會將副本在5日內送達被上訴人,由此時間可推算對方是否上訴,當然也可以詢問一下承辦法官,在某些情況下,當事人可能並非同一天收到判決書。

如果收到上訴狀,被上訴人有15天答辯期,二審答辯較一審重要,因爲一審要開庭審理,當庭可以詳盡發表意見,而二審由開庭審和書面審,若不交答辯狀,而法院又決定書面審,則發表意見的機會就少。所以,應重視寫好二審答辯狀。

原審法院在收到答辯狀後,應在5日內連上訴狀、全部案卷、證據,報送二審法院。二審法院立案後應在3個月審結判決上訴案,30日審結裁定上訴案。

二審與一審最大的不同點就是可以書面審理,在事實覈對清楚後,合議庭認爲不需要開庭的,可自行判決裁定;另一個特點二審合議庭由審判員組成,沒有陪審員。當事人可以對二審合議庭人員提出迴避的申請。一般二審開不開庭,關鍵看雙方對事實認定是否有意見,如果是適用法律問題,一般不開庭;事實出入較大,一般會開庭。

三、民事訴訟二審的結果有幾種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2、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

3、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4、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

講到這裏,我們應該對民事訴訟二審是不是終審判決有了一定了解。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我國民事案件審理實行的是二審制,二審判決就是終審判決。當事人受到二審裁決書後是不能上訴的,如果的確認爲裁決結果有問題,可以爭取再審,只是大部分情況下法院不會受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