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開庭多久就可以審結了?

民事訴訟開庭多久就可以審結了?

民事訴訟開庭多久就可以審結了?

如果是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如是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

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是訴訟的基本類型之一。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蔘加下,審理解決民事案件的活動以及由這種活動所產生的訴訟關係的總和,特點:

(1)民事訴訟既包括法院依法進行的審判活動,也包括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進行的訴訟活動,在這些活動中法院和各訴訟參與人之間發生訴訟法律關係;

(2)法院的審判活動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具有決定性作用,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活動則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具有很大影響;

(3)民事訴訟的整個過程,圍繞解決民事糾紛這一基本任務,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務的階段組成,同時各個階段相互銜接,依次連續進行。對民事訴訟的涵義,國外訴訟理論有不同學說。大陸法系國家一般認爲,民事訴訟是法院根據當事人請求保護其私法上的權益的程序。英美法系國家對該問題不甚重視,較少明確解釋。

民事糾紛二審會當庭宣判嗎

根據法律規定,二審的民事案件自立案到審結一般是三個月,實踐中當庭宣判的少。

民事訴訟法中二審程序如下: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二)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

本條是關於對不服一審判決上訴案件如何處理的規定。依該規定,二審法院根據一審法院就案件的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履行法定程序情形的不同,對上訴案件的審理結果,既可以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或者依法改判;也可以撤消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綜合上面所說,我國對於一起案件的審結是有明確規定的,但是如果案件比較複雜的話,肯定是要往後面延長的,因此,不同的案件審結的時間就會不一樣,我國對待於每一個案件都力求要做到真實,而且也要做到公正,這樣才能對得起每一個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