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送達需要原告

一、民事訴訟送達需要原告一份答辯狀嗎

民事訴訟送達需要原告

民事答辯狀是被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所持的事實和理由進行反駁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書面材料。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13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

二、什麼是答辯狀以及答辯狀作用

1、什麼是答辯狀

答辯狀是被告(人)、被反訴人、被上訴人、被申請(訴)人針對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率最高的文種之一。答辯狀是法律賦予處於被告地位的案件當事人的一種權利,其有處置答辯權的自由,可以答辯,也可以沉默。但由於答辯狀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答辯狀有利於保護被告(人)的正當合法權益;有利於人民法院在全面瞭解案情的基礎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確的判決,因此應該對答辯權給予足夠重視,積極以答辯狀的形式提出答辯。

2、答辯狀的作用

被告和被訴人透過答辯狀,可以針對原告或上訴人提出起訴或上訴的事實、理由和根據以及請求事項,進行有的放矢的答辯,闡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並提出事實和證據證實自己的觀點。這樣,人民法院可以全面瞭解訴訟雙方當事人的意見、要求,對如何合理合法及時處理好案件。

的問題,小編已經作了闡述和分析。民事訴訟送達是法院送達到對方的手中,這是法律程序的要求,也是嚴格依法執行的結果。作爲原告,只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即可。如果還想了解更多,可以諮詢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