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案件移送函應該怎麼寫?

一、上訴案件移送函應該怎麼寫?

上訴案件移送函應該怎麼寫?

上訴案件移送函應該寫清楚移送的案件的基本資訊,還有就是上訴人的基本資訊。這樣的一種上訴案件的移送函是非常的重要的。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二條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二、民事上訴狀應該怎麼寫?

(一)首部應按順序定出下列事項:

1、標題“違法缺席判決上訴狀”。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先定上訴人,後定被上訴人,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等內容。特別注意應把當事人在一審中的訴訟地位加以備註。例如:“上訴人(一審被告)”,“被上訴人(一審原告)”。

3、不服原審判決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訴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於×年×月×日×字第×號民事判決(或裁定),現提出上訴,上訴的請求理由如下:”即轉入正文。

(二)請求和理由這部分應先寫提出上訴的訴訟請求,後說明上訴的理由。訴訟請求應明確、概括、簡潔,使人一目瞭然。上訴的理由關係到上訴請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論證上訴請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擊中要害。上訴理由應根據具體情況從三個方面或其中這一來闡述。首先,應針對原判認定的事實是否有錯誤,有沒有遣遺漏的重要事實,用以認定事實的證據是否可靠進行分析論證。其二,分析原審對案件定性是否正確,運用法律有沒有錯誤。最後,分析一審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有無違反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判的正確性。

(三)結尾要寫清“此致”“×××人民法院”,並在右下方由上訴人簽名蓋章,註明年、月、日。

(四)附項寫明下列事項:

1、上訴狀副本××份。

2、書證、物證各××件。

在當代的社會,對於一審法院所作出的判決或者裁定不滿意的話,可以提出上訴,當然的上訴的話應當是向一審法院提出的,一審法院會履行相關的上訴的手續,如果上訴手續都完成了,就將案件移送給二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