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因土地糾紛打官司要多少錢

民衆可能會因爲土地在使用過程當中的相鄰權,或者土地在過戶、繼承以及拆遷等各種問題上發相關的民事糾紛。主要都是圍繞着因爲土地而產生的相關的使用權或者收益權,因爲土地而引發的民事糾紛很有可能的最後必須要訴諸法院才能解決的。但是很多人在起訴之前都會考慮在我國因土地糾紛打官司要多少錢?

在我國因土地糾紛打官司要多少錢

在我國因土地糾紛打官司要多少錢?

一、民事案件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

訴訟費按《訴訟費用交納辦法》收取,一般由原告預交,待判決出來由敗訴方承擔或分擔。

1、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1)案件受理費(含一審、二審、部分再審案件);

(2)申請費(含申請財產保全、支付令、公示催告、申請破產等);

(3)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2、《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a、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b、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c、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d、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e、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f、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g、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h、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i、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j、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a、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b、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c、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3)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4)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5)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a、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b、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6)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製定具體交納標準。

二、一般拆遷糾紛律師收費標準:

(一)不涉及財產關係的:2000元- 30000元/件。

上下浮動幅度:20%

但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財產關係的,按爭議標的額的以下費率實行分段累計收費:

標的額  費率

10萬元以下的部分(含10萬元) 6%

10-50萬元的部分 (含50萬元) 5%

50-100萬元的部分(含100萬元) 4%

100-500萬元的部分 (含500萬元) 3 %

500-1000萬元的部分(含1000萬元) 2 %

1000-5000萬元的部分(含5000萬元) 1 %

5000萬元以上的部分 0.5 %

上下浮動幅度:20%

但累計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計時收費

1、收費標準:每小時200元-2000元,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在上述幅度內約定計時收費的標準和結算方式。

2、上下浮動幅度:20%

(四)增加反訴的案件,反訴部分可以按以上標準酌減收費。

(五)發回重審的案件,由原承辦律師辦理的,可以按原收費標準酌減收費。

(六)風險代理收費

最高代理費金額不得高於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法律服務除外。

綜上所述,因土地糾紛打官司要多少錢這個問題根本就沒有統一的答案。因爲在這裏小編首先沒有辦法確認所謂的土地糾紛的具體原因,如果是因爲土地拆遷而引發的糾紛打官司,因爲涉及的拆遷款項一般比較多,所以我國人民法院也是根據具體涉及的案件的金額來收取費用的,而且土地糾紛打官司還有一部分的支出是花費在律師身上的,律師的收費標準就更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