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原告證據不足怎麼辦?

一、民事糾紛原告證據不足怎麼辦?

民事糾紛原告證據不足怎麼辦?

民事糾紛原告證據不足應當儘量蒐集相關多的證據,然後提交給人民法院,可概括爲三點,

1、個別判斷,逐個審查。即要對案件的每一個證據的證據力和證明力加以確定,緊緊抓住判斷每一個證據的標準,也就是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這項標準,加以權衡,不符合標準的應視爲證據不足;

2、運用比較、鑑別、分析的方法,進行綜合判斷,排除矛盾,凡是矛盾沒有得到排除,即可視爲證據不足;

3、實物檢驗的方法,又稱實物驗證法則。按照唯物主義的基本立場和觀點,案件中所有的言詞證據,都要有實物證據驗證

二、民事訴訟中原告提不出證據的後果是什麼?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覈實證據。

民事訴訟中,法院是沒有義務給原告或被告調取證據的。原告不提供證據有可能承擔敗訴的風險。

法院也有調取證據的時候,分爲兩種情況:

(一)依職權調取證據,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認定的;

(2)涉及依職權追加當事人,中止訴訟,終結訴訟,迴避等程序性事項的。

(二)依申請調查取證的情況:

(1)由國家有關部門儲存而須由人民法院調取的證據材料;

(2)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證據材料;

(3)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材料。

三、民事訴訟中,原告敗訴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1、主體不適應。原告不具備訴訟的主體資格,其所訴訟事項與自己沒有利害關係。

2、告錯了對象。如原被告之間發生的法律關係是被告的職務行爲,而起訴被告個人等。

3、超過訴訟時效。原告不在訴訟時效之內行使訴訟權,卻又不依法主張權利,未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情形。

4、管轄錯誤。如把行政案件當作民事案件訴訟等。

5、舉證不能。原告不能舉證或所舉證據不合法或存在重大瑕疵不被法院採信。

6、索賠過高。一些侵權案件,原告索賠金額過高明顯超出實際損失,損失大量訴訟費用。

7、合同無效。因簽訂的合同無效,原告自身有過錯,應承擔民事責任。

當代的社會,如果要申請人民法院調取相關的證據,那麼必須要提出書面的申請,而且符合法律當中的規定纔可以,否則,在原告所提交的證據不足的情況之下,人民法院很有可能就會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了,這是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一種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