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報警怎麼處理

民事糾紛並不是公安機關管轄的範圍,報警一般不予受理,特別是一些比較小的民事糾紛,當事人最好透過協商的方式解決發,如果協商不成的,就到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罵人報警怎麼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認爲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爲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爲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