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眼底出血算輕傷嗎?

一、打架眼底出血算輕傷嗎?

打架眼底出血算輕傷嗎?

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打架眼底出血如果不影響視力並且恢復良好,一般情況下達不到輕傷標準,但是實際傷情輕重需要專業的法醫學鑑定,傷者爲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可以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並要求法醫鑑定,個人或者未授權的醫療機構作出的傷情程度鑑定無效。

打架造成自身傷害,當事人應當使用法律途徑維護權益,建議儘快報警處理,報警後讓警察出具委託書,到派出所指定的司法鑑定中心進行傷情鑑定。具體傷情以鑑定結果爲準。

相關法律依據:

按照《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輕傷二級的標準:

a)眼球穿通傷或者眼球破裂傷;前房出血須手術治療;房角後退;虹膜根部離斷或者虹膜缺損超過1個象限;睫狀體脫離;晶狀體脫位;玻璃體積血;外傷性視網膜脫離;外傷性視網膜出血;外傷性黃斑裂孔;外傷性脈絡膜脫離。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傷性白內障;外傷性低眼壓;外傷性青光眼。

c)瞳孔括約肌損傷致瞳孔顯著變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徑0.6cm以上)。

d)斜視;複視。

e)瞼球粘連。

f)一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或者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雙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或者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原單眼中度以上視力損害者,傷後視力降低一個級別。

g)一眼視野半徑50o以下(視野有效值80%以下)。

二、打架致人受傷會受到的什麼處罰?

對於故意毆打、傷害違法行爲,明顯不構成輕傷的或者經法醫鑑定不構成輕傷的按照治安案件處罰,經鑑定達到輕傷以上的,追究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屬於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偵查終結後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再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最後由法院判決。作爲被害人,可以與對方協商賠償問題,刑事部分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綜上所述,打架鬥毆致人人身傷害,打人者需要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對其違法行爲的處罰依據按照造成傷者的傷情程度判定,未達到輕傷標準進行治安管理處罰,如果達到輕傷以上標準時,需要依法承擔相應刑事責任。作爲被害人,可以要求醫療賠償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