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補繳勞動仲裁

跨年補繳勞動仲裁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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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社保補繳流程

仲裁後補繳社保的流程可以帶上裁決結果以及工資條或者銀行轉賬流水去社保站要求公司進行補繳,但是屬於個人補繳的那部分,個人也得補繳;法律依據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係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