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有強制力嗎

勞動仲裁有強制力嗎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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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調解書有強制力嗎

一、法院製作的調解書,仲裁調解書,雙方簽收後,即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但是,仲裁機構裁決的事項部分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部分超過仲裁協議範圍的,對超過部分,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
二、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這是由於企業調解委員會的性質決定的。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既不是司法、仲裁機構,也不是行政機關,而是在職工代表大會領導下,專門處理企業內部勞動爭議的職工羣衆組織。因此,企業勞動爭議調解與審判、仲裁活動不同,調解活動參加人不具有訴訟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調解委員會沒有對勞動爭議的強制處理權,對經調解達成的協議也沒有法律強制力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