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密協議爭議仲裁

因保密協議爭議仲裁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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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有保密費嗎

我國法律並沒有對籤保密協議是否需要支付勞動者保密費的做規定,因此籤保密協議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支付保密費可以在保密協議中自行約定。

法律沒有強制性的規定,所以籤保密協議後用人單位可以支付保密費也可以不支付保密費,需要視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