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訴條件是怎樣的

反訴的條件:
(一)須由本訴的被告向本訴的原告提出,反訴與本訴當事人同一性的特徵決定了只有本訴的被告才能夠向本訴的原告提出反訴。
(二)須在本訴進行中提出,本訴進行中是指法院受理本訴後直至法庭辯論終結前。法院尚未受理本訴,訴訟程序尚未開始,反訴無從提起。
(三)須向受理本訴的法院提出,且受訴法院對反訴有管轄權。
(四)須與本訴適用同一訴訟程序。
(五)須反訴與本訴之間存在牽連關係。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
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併審理

反訴條件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