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是什麼意思

公務員是指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因其具有的雙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一方面,公務員是公民。這一身份決定了公務員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務員是國家的公務員這一身份決定了公務員享有公務員的法律地位。
國家公務員分爲政務和業務兩類。
政務類公務員,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組織法進行管理,實行任期制,並接受社會的公開監督。
業務類公務員按照國家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實行常任制,兩類國家公務員履行憲法、組織法、國家公務員法以及國家公務員條例規定的職責。
公務員作爲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十八週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被錄用爲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據】
《公務員法》第五條,公務員的管理,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照法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公務員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