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爲會有效麼

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爲會有效麼
律師解析:1.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爲,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撤銷,被撤銷的民事行爲從行爲開始起無效。
2.顯失公平民事行爲,是指行爲人利用對方缺乏經驗或急迫需要而實施的明顯不利於對方而有利於自己的民事行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爲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