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公開案件資訊的方式

人民檢察院公開案件資訊的主要方式是報紙,網站,電視廣播等便於公衆知曉的途徑,依申請公開的事項依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人民檢察院可以透過新聞發言人、召開新聞發佈會、提供新聞稿等方式對外發布重要案件資訊,並且應當同時在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系統上發佈該資訊。
《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工作規定》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應當透過互聯網、電話、郵件、檢察服務視窗等方式,向相關人員提供案件程序性資訊查詢服務,向社會公開重要案件資訊和法律文書,以及辦理其他案件資訊公開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依託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建立統一的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系統,各級人民檢察院依照本規定,在該系統辦理案件資訊公開的有關工作。各級人民檢察院互聯網網站應當與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系統建立連結。

人民檢察院公開案件資訊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