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璧縣檢察院資訊公開方式有哪些?

一、靈璧縣檢察院資訊公開方式有哪些?

靈璧縣檢察院資訊公開方式有哪些?

人民檢察院應當透過互聯網、電話、郵件、檢察服務視窗等方式,向相關人員提供案件程序性資訊查詢服務,向社會公開重要案件資訊和法律文書,以及辦理其他案件資訊公開工作。

檢察院應當及時向社會發佈下列重要案件資訊:

1、有較大社會影響的職務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決定逮捕、提起公訴等情況;

2、社會廣泛關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訴等情況;

3、已經辦結的典型案例;

4、重大、專項業務工作的進展和結果資訊;

5、其他重要案件資訊。

重要案件資訊由辦理該案件的人民檢察院負責發佈。對於重大、敏感案件以及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督辦的案件,在發佈資訊前應當報上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對於在全國範圍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在發佈資訊前應當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上級人民檢察院可以與下級人民檢察院同步發佈已經獲得批准的重要案件資訊。

二、如何對檢察院資訊公開工作進行監督?

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組織、指導下級人民檢察院依法、有序開展案件資訊公開工作,發現下級人民檢察院在案件資訊公開工作中存在不合法或者不適當情形的,應當及時糾正。

案件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者其他單位、個人認爲人民檢察院發佈案件資訊不規範、不準確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反映。案件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協調相關部門覈實、處理。

各級人民檢察院新聞宣傳部門或者其他指定部門,應當全面收集、研判案件資訊公開工作引發的社會輿情,並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統計、通報本院和本地區檢察機關案件資訊公開工作情況。

綜上所述,檢察院作爲政府機構,也在進行資訊公開改革,靈璧縣檢察院透過多種方式對外界公開資訊,比如透過檢察院網站、檢察院服務大廳視窗、郵件及公告等方式。需要公開的資訊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公佈,如果羣衆有需求,也可以申請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