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訴當事人的訴訟義務有哪些

民訴當事人的訴訟義務有:
1、當事人應當尊重對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
2、當事人應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及其他訴訟費用。
3、當事人必須遵守訴訟秩序和法庭紀律,服從法庭指揮,依法行使訴訟權利。
4、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收集或提供證據的義務,並有運用該證據證明主張的案件事實成立或有利於自己的主張的責任,否則將承擔其主張不能成立的不利後果。
5、當事人必須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當事人拒絕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採取強制執行措施,並可依法對其予以訓誡、罰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責任等。

民訴當事人的訴訟義務有哪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九條

 當事人有權委託代理人,提出迴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並可以複製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複製本案有關材料的範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