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生效日期怎麼算

法院判決書的生效時間爲: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如果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在上訴期內無上、抗訴情形的,那麼在上訴期滿後的那一日法院判決書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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