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證據不能單獨作爲有罪的依據

爲了防止刑訊逼供,法律明確規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至於其他情形,要根據證明標準來判斷。

哪些證據不能單獨作爲有罪的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