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案的流程是什麼

公安機關決定撤銷案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發放釋放證明書;

撤案的流程是什麼

原嫌疑人被逮捕的應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對嫌疑人採取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八十四條

需要撤銷案件或者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的,辦案部門應當製作撤銷案件或者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報告書,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公安機關決定撤銷案件或者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時,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書。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應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對原犯罪嫌疑人採取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強制措施;需要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及其孳息、檔案,或者凍結的財產,除按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另行處理的以外,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