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增值稅的主要手段有哪些?

增值稅發票作爲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可以用於抵扣企業增值稅,因此採取少記銷項稅、虛增進項稅或者增值稅統計故意虛報錯報,採取不法手段以達到偷逃稅款的目的。

偷逃增值稅的主要手段有哪些?

1.少計銷項稅

(1)把銷售產品等含稅收入票據壓下來不做賬,推遲申報納稅。

(2)把銷售產品等含稅收入放入"小金庫"中,以偷逃增值稅。

(3)把銷售產品等含稅收入不做收入和應交稅金賬,而衝減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產品銷售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在建工程、遞延資產、待攤費用等支出,不申報納稅。

(4)把銷售產品等含稅收入不做收入和應交稅金賬,而做在"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賬上,不申報納稅。

(5)價外收入不計提銷項稅。

(6)出售原材料、邊角料、廢舊物品等收入不計提銷項稅。

(7)按低於規定的稅率計提銷項稅,以偷逃增值稅。

(8)採取以物易物方式銷售貨物,不作銷售處理計提銷項稅。

(9)採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不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計提銷項稅或不作銷售處理計提銷項稅。

(10)以貨抵債的,不作銷售處理計提銷項稅。

(11)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在建工程等非應稅項目的,不視同銷售貨物計提銷項稅。

(12)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作爲投資提供給其他企業或個人的,不視同銷售貨物計提銷項稅。

(13)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的,不視同銷售貨物計提銷項稅。

(1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不視同銷售貨物計提銷項稅。

(15)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的(限額內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外),不視同銷售貨物計提銷項稅。

(16)隨同產品出售包裝物收入及逾期未退還的包裝物押金,直接衝減"包裝物"賬,不計入銷售收入提取銷項稅

(17)化自產爲加工,少提銷項稅,即只按銷售額與原材料成本的差額計算銷售收入,原材料成本直接用銷售收入衝減。

(18)採取記賬憑證金額小於所附附件所載銷項稅金額的手段,以少計銷項稅。

(19)免稅項目多退銷項稅額,即不按不含稅收入乘17%計算,而按含稅收入直接乘17%從銷項稅額中退出。

(20)故意混淆徵免稅界限,把應稅項目列入免稅項目。

2.虛增進項稅。

(1)沒有購進貨物,開具假的購進貨物增值稅發票,虛增進項稅。

(2)虛開貨物進價,多計進項稅。

(3)因進貨退回或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不從進項稅中扣減。

(4)購進貨物未按規定取得或儲存增值稅扣稅憑據,而推算進項稅申報抵。

(5)購入用於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及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貨物,將其稅計入進項稅申報抵扣。

(6)購入貨物改變用途用於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及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不將相應的進項稅轉出,而仍申報抵扣。

(7)購入貨物作爲投資或捐贈轉出時,不將相應的進項稅轉出,而仍申報抵扣。

(8)非正常損失產品、在產品或外購貨物,不將相應的進項稅轉出,而仍申報抵扣。

(9)將購置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特別是按規定一次性計入生產成本的固定資產已交的稅金計入進項稅申報抵扣。

(10)被收購貨物的對象是經營單位而不是個人,而採用專用收購憑證計算進項稅申報抵扣。

(11)向小規模納稅人購入貨物,因小規模納稅人只能代開6%的增值稅,而運費可據實抵扣10%的進項稅,故採取降低進價、擴大運費的手段以虛增進項稅。

(12)非法從運輸企業、個體戶手中弄來運費發票,甚至乾脆用白條運費發票據以計算進項稅申報抵扣。

(13)供貨單位返還給企業的利潤或獎勵,直接衝減有關費用或作營業外收入,不將相應的進項稅轉出。

(14)多提可以作爲進項稅抵扣的如電費等預提費用,以虛增進項稅,甚至有的單位衝轉多提如電費等預提費用時又不如數轉出多提的進項稅。

(15)採取記賬憑證金額大於所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抵扣聯金額的手段,以虛增進項稅。

(16)有二級單位的企業,有的進項稅既在一級單位申報抵扣,又在二級單位申報抵扣,造成重複抵扣進項稅額。

(17)貨物未入庫,也未付款,但專用發票先到,企業就按發票註明的稅金作進項稅申報抵扣。

(18)將辦理申報納稅期間收到的專用發票提前到上期計算進項稅申報抵扣,以減少申報期內的應交稅金。

3.其他手段。

(1)查補增值稅的入庫,不按規定調整賬務,而借記"應交稅金(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貸記"銀行存款"。

(2)採取記賬時張冠李戴以虛減銷項稅或虛增進項稅的手段偷逃增值稅。

(3)採取有增加銷項稅會計憑證不記或少記賬,無增加進項稅會計憑證記增加進項稅賬或不按會計憑證上增加進項稅的金額多記賬的手段偷逃增值稅。

(4)不如實進行納稅申報,即少報銷項稅、進項稅額轉出或多報進項稅、已交增值稅以達到偷逃增值稅的目的。

(5)偷逃增值稅後,謊稱會計資料遺失或因某種災害損毀,以掩蓋偷逃增值稅的行爲。

綜上所述,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製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爲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由於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可以憑增值稅發票抵扣增值稅,因此,就有人偷開增值稅發票以達到偷逃稅款的目的,屬於違法行爲需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