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確認多繳稅款如何處理?

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多繳稅款的,應當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要求退還的,稅務機關應當自接到納稅人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並辦理退還手續。

未確認多繳稅款如何處理?

(一)多繳退稅的範圍

1.納稅人申報計算、填寫錯誤;

2.適用稅目、稅率錯誤;

3.代開的發票衝紅、作廢;

4.彙算清繳結算退稅;

5.稅務機關適用稅法錯誤;

6.輔導期納稅人增購發票時按規定預繳增值稅,輔導期結束後結算時,實際預繳稅額大於應納稅額,產生多繳稅款等。

申請退稅時限規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記得要退稅一定要在結清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申請!

如果覺得退稅比較麻煩,也可以用應退稅款先抵扣欠繳稅款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九條的規定,當納稅人既有應退稅款又有欠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將應退稅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繳稅款;抵扣後有餘額的,退還納稅人。

(二)退稅資料

請需要辦理退稅的納稅人在前往稅務機關辦理該業務時,一定要攜帶以下資料:

先看看誤收多繳退抵稅的

必報資料:

(1)《退(抵)稅申請表》,非自然人需加蓋公章;

(2)多繳稅費證明資料複印件;

(3)多繳稅費證明資料原件;

條件報送: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原完稅(繳款)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3)由於特殊情況不能退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原繳款帳戶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申請退稅時應書面說明理由,應提交相關證明資料,並指定接受退稅的其他帳戶及接受退稅單位(人)。

彙算清繳結算多繳退抵稅報送資料

必報資料:

(1)《退(抵)稅申請表》,非自然人需加蓋公章;

(2)多繳稅費證明資料複印件;

(3)多繳稅費證明資料原件

條件報送: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原完稅(繳款)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稅務機關將在規定時限內,對符合條件的多繳稅款進行審批退稅,開具《稅收收入退還書》,提交國庫完成退庫手續。

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稅務機關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

納稅人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應向國稅機關填報《退稅(抵繳)申請審批確認書》,經國稅機關覈實、批准後,屬於自收稅款的小額退稅,即予辦理有關退稅手續;屬於要透過國庫辦理的退稅,由縣級以上(含縣級)國稅機關填發《稅收收入退還書》,到指定的國庫辦理退稅手續。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十年。在追徵稅款的同時,加收滯納金。

補繳和追徵稅款的期限,自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繳未繳或者少繳稅款之日起計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當事人因偷稅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或者騙取的退稅款,稅務機關可以無限期追徵。

依法納稅是我們作爲公民的義務,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如多繳稅款既涉及國稅相關稅種,又涉及地稅的。請在國稅完結退(抵)稅審批流程後,攜審批透過的《退(抵)稅申請表》至地稅視窗辦理退稅事宜,並且此時是可以到指定的國庫辦理退稅手續的,以保護自己的合法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