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事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1、協商解決

合肥商事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採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採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因爲這兩種做法都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合同糾紛律師按照法律規定,應該首先透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解決糾紛,雙方是建立在互諒互讓、平等磋商的基礎之上,不影響團結以及今後的繼續合作,還可以節省時間、人力物力。

2、調解

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

3、仲裁解決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透過仲裁的方式解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

4、訴訟解決

當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在無特殊約定的情況直接透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訴訟解決糾紛時合同糾紛比較常見和有效的方法。

民法院應當綜合法律法規的意旨,權衡相互衝突的權益,諸如權益的種類、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規制的對象等,綜合認定強制性規定的類型。如果強制性規範規制的是合同行爲本身即只要該合同行爲發生即絕對地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合同無效。如果強制性規定規制的是當事人的“市場準入”資格而非某種類型的合同行爲,或者規制的是某種合同的履行行爲而非某類合同行爲,人民法院對於此類合同效力的認定,應當慎重把握,必要時應當徵求相關立法部門的意見或者請示上級人民法院。

在解決合同糾紛的時候,能夠進行協商最好就是進行協商。因爲進行協商的話,解決的速度是最快的,而且還能得到雙方都滿意的結果。如果說實在是協商解決不了的,那麼就只能夠用法律的手段來進行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