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法條是哪條?

搶劫罪法條是哪條?

搶劫罪,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犯罪行爲。但是,您知道搶劫罪是我國刑法條文哪一條?我國刑法對此有事如何規定的呢?現在,本站小編將在下文就該問題爲您做具體解答,希望能夠幫助解決您面臨的問題。

搶劫罪的法條是《刑法》中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應當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有入戶搶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持槍搶劫等情形的,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搶劫罪法條是哪條的詳細解答。根據上文可知,搶劫罪是我國刑法條文第二百六十三條的主要內容。此外,我國刑法條文第269和289還規定了其他可以構成搶劫罪的犯罪行爲。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關於搶劫罪的知識,例如搶劫罪的認定或量刑,您可以諮詢我們本站,我們將盡快爲您提供相應地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