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義入室搶劫?暴力入室搶劫判刑多少年?

如何定義入室搶劫?暴力入室搶劫判刑多少年?

入室搶劫在法律一般指中行爲人使用各種非法手段進入公民家中實施搶劫的行爲是入室搶劫。那麼我們對入室搶劫是如何定義的呢?入室搶劫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呢?暴力入室搶劫判刑多少年?下面,就請跟隨本站的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一、入室搶劫的定義

1、入戶搶劫是指行爲人用各種非法手段進入公民家中實施搶劫的行爲。入戶搶劫是近年來搶劫罪中的常見多發情形。這裏所說“戶”,應理解爲居民住宅,並不包括其他場所,如單位的辦公樓、學校、公共娛樂場所等,否則,有悖立法原意。

2、對“入戶”不能僅理解爲進入住宅房間或者室內。對於搶劫獨門獨院居民住宅的,只要行爲人進入了住宅院內,也應視爲“入戶搶劫”。

3、人戶搶劫的犯罪分子的入戶行爲,在實踐中往往是到居民住宅破門撬鎖,危害非常嚴重,這種入戶行爲本身就已構成本法第245條規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只是由於搶劫罪的入戶行爲是其搶劫行爲的手段行爲的一部分,根據刑法處理牽連犯的一般原則,只以搶劫罪一罪從重處罰,不必再以搶劫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實行並罰。

所以根據以上及根據《搶劫解釋》第一條規定,認定“入戶搶劫”時,應當注意以下三個問題:一是“戶”的範圍。“戶”在這裏是指住所,其特徵表現爲供他人家庭生活和與外界相對隔離兩個方面,前者爲功能特徵,後者爲場所特徵。一般情況下,集體宿舍、旅店賓館、臨時搭建工棚等不應認定爲“戶”,但在特定情況下,如果確實具有上述兩個特徵的,也可以認定爲“戶”。二是“入戶”目的的非法性。進入他人住所須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爲目的。搶劫行爲雖然發生在戶內,但行爲人不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爲目的進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戶內臨時起意實施搶劫的,不屬於“入戶搶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爲必須發生在戶內。入戶實施盜竊被發現,行爲人爲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爲發生在戶內,可以認定爲“入戶搶劫”;如果發生在戶外,不能認定爲“入戶搶劫”。

二、入室搶劫罪如何判處

入室搶劫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入戶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綜上所知,入室搶劫至少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暴力入室搶劫判刑多少年呢?一般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帶給您的內容,更多詳細內容請諮詢本站在線律師進行專業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