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量刑標準2021年都有什麼新內容?

搶劫罪量刑標準2021年都有什麼新內容?

我們國家每年可能對於刑法上的標準都會有一些相應的新的措施,搶劫罪也不例外,那麼搶劫罪量刑標準都有什麼新內容?根據相關的最新標準來看,搶劫罪是如果是首次,那麼就會是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具體我們來看下面的文章。

搶劫罪的具體量刑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量刑標準(2017)》第一百一十三條【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搶劫1次的,基準刑爲有期徒刑四年;

(二)搶劫取得財物,在次基數上數額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 被害人超過1人的,每增加1人,按次基數重處10%;

(四)搶劫致人輕傷的,每增加輕傷1人,按次基數重處20%;

(五)持械搶劫的,按次基數重處20%;

(六)遭遇災害時行爲人實施搶劫,按次基數重處20%;

(七)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毀壞或搶走公私財物的首要分子,以搶劫罪論處的,按次基數重處20%;

(八)以人質勒索他人鉅額財物,按搶劫罪處罰的,按次基數重處30%;

(九)搶劫2次,按次基數重處40%;

(十)三人以上結夥搶劫的,按次基數重處20%。

第一百一十四條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結果加重之一的,基準刑爲有期徒刑十年,有下列情形的,刑期相應增加:

(一)數額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六個月;

(三)每增加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含同種情形),刑期增加二年。

搶劫罪的概念

搶劫罪(刑法第263條),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爲。所謂暴力,是指行爲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搶劫罪的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身體施以打擊或強制,藉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從而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爲。這裏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爲人實施暴力、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搶劫罪的主體。

雖然我們國家是一個法制社會,但是在法治社會的體制下,還會有一些犯罪現象發生,但是作爲我們公民,也應該時刻了解類似的搶劫罪量刑標準新內容,因爲這也是在時刻的維護個人的權益不受侵犯的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