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到底什麼是反洗錢雙罰制

洗錢這種犯罪的行爲是有些大型的地下錢莊透過各種的手段,把一些非法所得從賬面上看起來是非常合法的一種行爲。目前洗錢在全世界範圍來看,還是在毒品及黑社會性質犯罪團體當中比較多見一些,由於洗錢的社會危害力非常的大,對各國肯定都是在反洗錢的這方面有着比較嚴厲的制裁措施的。下面給大家普及的內容是,在我國到底什麼是反洗錢雙罰制?

在我國到底什麼是反洗錢雙罰制

一、在我國到底什麼是反洗錢雙罰制?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爲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戶的;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爲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透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反洗錢,是指爲了預防透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目前,常見的洗錢途徑廣泛涉及銀行、保險、證券、房地產等各種領域。

反洗錢是政府動用立法、司法力量,調動有關的組織和商業機構對可能的洗錢活動予以識別,對有關款項予以處置,對相關機構和人士予以懲罰,從而達到阻止犯罪活動目的的一項系統工程。從國際經驗來看,洗錢和反洗錢的主要活動都是在金融領域進行的,幾乎所有國家都把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置於核心地位,國際社會進行反洗錢的合作也主要是在金融領域。

雙罰制又稱爲兩罰制,是指單位犯罪中既對單位判處罰金,又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根據刑法規定,對犯罪的單位判處罰金。對於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單位的處罰的罰金應高於起次要作用的單位,這是處罰單位共同犯罪的原則。

侵犯知識產權罪也是適用的雙罰制。刑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二、反洗錢法的立法宗旨是什麼?

1、預防洗錢活動 反洗錢法律制度可分爲刑事打擊和預防、監控兩個方面的內容。對洗錢活動的刑事打擊主要體現爲《刑法》關於洗錢罪的規定,以《刑法》爲依據,透過刑事偵查和刑事訴訟程序,追究洗錢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而預防、監控洗錢活動,是以客戶識別、可疑交易報告和記錄儲存等制度爲核心內容,透過反洗錢資金監測實現其目標。《反洗錢法》着力於建立我國反洗錢預防、監控法律制度,屬於行政法律制度的範疇。

2、維護金融秩序 我國對洗錢的防範工作起步於金融業。2003年初,中國人民銀行頒佈反洗錢三個規章,首先在銀行業領域開展了反洗錢工作,對建立金融業反洗錢制度作出了有益的嘗試。《中國人民銀行法》進一步規定人民銀行指導、部署金融業的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資金監測,將預防、監控洗錢的領域擴大到所有金融業。《反洗錢法》確認了打擊洗錢活動對維護我國金融秩序的重要意義,將維護金融秩序作爲其宗旨之一。

3、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 《反洗錢法》透過建立對洗錢活動的預防監控機制,增加了犯罪分子洗錢的難度,減少了犯罪分子享用犯罪所得的空間,從而達到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的作用。另外,人民銀行等部門履行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和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可以發現犯罪線索,爲偵查機關打擊洗錢犯罪及其上游犯罪提供支援,從而威懾犯罪分子,產生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的作用。同時,打擊洗錢犯罪是遏制其上游犯罪的關鍵環節,是切斷或限制犯罪集團的資金來源、削弱或控制犯罪活動的重要手段。

綜上所述,實際上什麼是反洗錢雙罰制的這個問題也很好理解的,反洗錢和雙罰制這是兩種不同的概念,因爲洗錢這種犯罪行爲有很多,甚至大多數就是屬於單位犯罪的,那我國對於單位有洗錢的這種行爲所採用的處罰制度是追究單位的主要責任人並且又要對單位進行罰款,這是我國刑法中對單位犯罪規定的雙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