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劣藥罪是結果犯嗎?

一、生產銷售劣藥罪是結果犯嗎?

生產銷售劣藥罪是結果犯嗎?

生產銷售劣藥罪是結果犯。《刑法》中規定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的,一定是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構成結果犯。《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生產銷售劣藥罪的犯罪構成條件有哪些?

(一)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包括國家有關產品質量、工商行政的管理制度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國家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法規,故意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行爲。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生產者、銷售者。實踐中,一切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只要實施了生產、銷售僞劣商品的行爲均能構成該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往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即故意以“假、劣”冒充“真、好”。本罪多以營利和獲取非法利潤爲目的,但本條並未規定以營利爲目的是構成本罪的主觀方面必須具備的要件。過失不構成本罪。

綜合上面所說的,生產、銷售劣藥的行爲是會讓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只要違反了國家產品質量的規定 ,那麼就會構成刑事犯罪,但此罪是屬於結果犯,一般需要達到五萬元以上纔會按此罪來進行判決,這都是有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