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親屬的財物怎樣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以不認爲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

盜竊親屬的財物怎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