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集資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上海集資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集資詐騙屬於詐騙的一種,上海市每年都發生一些集資詐騙案件,給當地的羣衆帶來了不小的財產損失。羣衆上當受騙後,應該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對於符合立案標準的,公安機關會以集資詐騙罪立案。那麼,上海集資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是怎麼說的。

一、上海集資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這主要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個人集資詐騙數額累計達到10萬元以上的。所謂“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是指犯罪行爲人在主觀上具有將非法募集的資金據爲己有的目的。所謂“詐騙方法”,是指行爲人採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檔案和高回報率爲誘餌,騙取集資款等手段。

2、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其行爲屬於“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1)攜帶集資款逃跑的;

(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具有其他欺詐行爲,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對於實施上述非法集資的行爲之一,數額達到10萬元以上的,公安機關就應當立案偵查。

二、集資詐騙罪的處罰措施是什麼?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由此可見,根據上海市有關司法解釋規定,上海集資詐騙罪立案標準分爲兩級,個人集資詐騙的,金額在10萬元以上就構成立案標準。而單位犯罪的,金額達到50萬的話,就會被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羣衆發現集資詐騙線索,應該及時報案,與此同時,收集好有關證據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