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騙罪立案標準河北地區標準是什麼?

集資詐騙罪立案標準河北地區標準是什麼?

近幾年來在我國集資詐騙頻繁發生,很多民衆已經上當受騙,損失了一大筆金錢。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集資詐騙屬於違法行爲,集資人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那麼,集資詐騙罪立案標準河北省又是什麼呢?下面由本站小編來爲您解答。

集資詐騙罪立案標準河北地區標準是什麼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條將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條修改爲:“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一條將刑法第二百條修改爲:“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祕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的,構成集資詐騙罪。

    “詐騙方法”是指行爲人採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檔案和高回報率爲誘餌,騙取集資款的手段。

    “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衆募集資金的行爲。行爲人實施《決定》第八條規定的行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其行爲屬於“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1)攜帶集資款逃跑的;

    (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具有其他欺詐行爲,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由以上相關條款可知,非法集資詐騙罪會根據所詐騙數額來評定犯罪等級,從而來對集資人進行定罪處罰。集資詐騙團伙固然可惡,但是如果民衆不貪圖高回報誘惑,也不會落入騙子的陷阱。以上就是關於集資詐騙罪立案標準河北省的相關解答,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更多相關問題請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