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清算清償順序

合夥企業清算清償順序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透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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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清算清償順序是什麼

清算財產,在撥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員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

2.稅款。

3.企業債務。

4.企業未到清償期的債務,也應予以清償,但應當減去未到期的利息

5.清算方案應經股東會確認。

6.清算財產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按投資比例分配給股東。

7.因債權爭議或訴訟原因致使債權人、股東暫時不能參加分配的,清算組應當從清算財產中按比例提存相應金額。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