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詐騙罪中,角色不同所受的處罰也是不一樣的。主犯的處罰最重,從犯的處罰相對主犯而言較輕,那麼你知道脅從犯應該如何處罰嗎?接下來,本站小編將爲你介紹詐騙罪脅從犯怎麼處罰,詳情請閱讀下文。
一、詐騙罪脅從犯如何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按照《刑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對於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脅從犯是怎樣的
脅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脅迫參加犯罪的人,脅從犯是我國刑法的獨特體例。它有兩個特徵:
1、行爲人雖然明知自己實施的行爲是共同犯罪行爲,但從其內心而言,行爲人本不願意或不完全願意參與共同犯罪,只是由於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脅才參加了共同犯罪。
2、行爲人雖然參與了共同犯罪的實施,但是其犯罪行爲顯得比較消極,缺乏積極主動精神。
三、脅從犯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觀要件
構成脅從犯的客觀要件與構成從犯的客觀要件相同,即必須有幫助主犯實施犯罪的行爲。
2、主觀要件
構成脅從犯的主觀要件不同於構成從犯的主觀要件。從犯與主犯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脅從犯對主犯的犯罪行爲可能沒有認識,是被誘騙參加實施共同犯罪行爲的;也可能有所認識,但是在暴力脅迫之下參加實施的。
3、主觀方面
行爲人明知自己實施的是犯罪行爲,在可以選擇實施或不實施的情況下,因某種原因而選擇了實施犯罪行爲。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行爲人選擇實施犯罪行爲是出於不得已,即不情願地實施犯罪,而並非主動參加犯罪,這是脅從犯與其他共同犯罪人的最大區別。由於這一主觀特點,在多數情況下,脅從犯的主觀方面通常表現爲間接故意。
4、客觀方面
脅從犯的構成包含三層內容:
(1)行爲人在客觀上實施了犯罪行爲;
(2)行爲人蔘加共同犯罪、實施犯罪行爲是受他人脅迫的。所謂脅迫,是指以剝奪生命、損害健康、揭發隱私、劣跡、毀損財物等對行爲人進行精神上的強制;
(3)由於脅從犯參與實施了共同犯罪,其行爲也不可避免地成爲共同犯罪行爲這個有機整體的一部分,從而與犯罪結果之間存在着因果關係。
由上可知,詐騙罪中,如果是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如果你現在處於相關的法律糾紛中,建議你透過本站網站委託你當地的刑事方面的專業律師,他們將竭誠爲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