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騙購外匯罪判得重嗎

根據我國刑法、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行爲人觸犯了騙購外匯罪,根據情節不同處罰不同:如果行爲人的數額較大,會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時處以騙購外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
《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第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騙購外匯,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騙購外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購外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騙購外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僞造、變造的海關簽發的報關單、進口證明、外匯管理部門覈准件等憑證和單據的;
(二)重複使用海關簽發的報關單、進口證明、外匯管理部門覈准件等憑證和單據的;
(三)以其他方式騙購外匯的。
僞造、變造海關簽發的報關單、進口證明、外匯管理部門覈准件等憑證和單據,並用於騙購外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明知用於騙購外匯而提供人民幣資金的,以共犯論處。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犯了騙購外匯罪判得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