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案失去直接證據該怎麼辦?

一、強姦案失去直接證據怎麼辦

強姦案失去直接證據該怎麼辦?

根據證據與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明關係,可以將證據劃分爲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案件主要事實,包含兩個要素:

一是犯罪事實業已發生,

二是被告人實施了該犯罪。所謂直接證據,就是以直接方式與案件主要事實相關聯的證據,即能夠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如被害人陳述被強姦經過,被告人供述強姦過程,遺留在被害人體內的行爲人精液等。所謂間接證據,是指以間接方式與案件主要事實相關聯,必須與其他證據連接起來才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間接證據雖然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但是可以證明案件的一些相關情節或者事實要素,如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作案工具、作案動機等,具體表現爲物證、現勘記錄、鑑定意見等。此外,由於間接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的聯繫是間接的,通常需要運用推理等思維方式來完成證明任務。

直接證據與案件主要事實的關聯是直接的,沒有中間環節,一步到位地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當然,任何案件都不能單獨以一個證據來認定案件事實,即使該證據爲直接證據,因爲任何一個證據都不能自我證明其真實性,即所謂的“孤證不能定案”。間接證據具有相互依賴的特徵,任何一個間接證據本身沒有單獨的證明作用,必須依賴其他證據,並與其他證據結合起來才能發揮證明作用。同時,這種結合應當彼此協調一致,不能相互矛盾,相互脫節。需要指出的是,儘管間接證據不能單獨用來證明案件主要事實,但在刑事訴訟中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二、運用間接證據認定案件事實必須加以嚴格限制

從證據的證明力或證明價值上比較,直接證據優於間接證據,因此,直接證據對於認定案件事實起關鍵作用。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很多案件沒有直接證據或者直接證據非常少,這種情況下能否依據間接證據定案?《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沒有直接證據證明犯罪行爲系被告人實施,但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

(一)據以定案的間接證據已經查證屬實;

(二)據以定案的間接證據之間相互印證,不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和無法解釋的疑問;

(三)據以定案的間接證據已經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

(四)依據間接證據認定的案件事實,結論是唯一的,足以排除一切合理懷疑;

(五)運用間接證據進行的推理符合邏輯和經驗判斷。”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運用間接證據可以定案,但有非常嚴格的限制條件。因爲間接證據所揭示的不是案件的主要事實,完全運用間接證據來認定案件事實要比運用直接證據更困難、更復雜,容易出現偏差乃至鑄成大錯,因此必須加以嚴格的限制。

綜上所述,強姦案失去直接證據,間接證據同樣可以認定強姦事實,但是間接證據認定的條件比直接證據苛刻,這就要要求我們在運用間接證據的時候,必須謹慎,否則有可能對受害者或者施害者造成誤判,給雙方造成精神,經濟損失。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鐵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