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拘留最短時間多少天?

一、關於拘留最短時間多少天?

關於拘留最短時間多少天?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政拘留最少1天,最長15天。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爲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範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其期限爲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也是行政處罰中最爲嚴厲的處罰之一。我國的行政拘留,主要爲治安拘留,由於它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因此法律對這一處罰的規定也是嚴格的,只有公安機關才能實施,其他任何行政機關無權實施。拘留地點爲治安拘留所。

二、拘留的程序

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認爲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註明有關情況和理由,經部門領導審覈,由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檢察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覈,由檢察長決定,再送交公安機關執行;對於情況緊急來不及辦理拘留手續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先行將犯罪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同時立即辦理拘留手續。由於我國法律規定,拘留由公安機關執行。因此,對於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應當由公安機關執行,必要時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應持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簽發的《拘留證》,向被拘留人出示,並宣佈對其實行拘留。然後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字、蓋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絕簽字、蓋章或按捺指印的,執行人員應在拘留證上註明。

拘留的時間是根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確定的,對於犯罪事實嚴重的,那麼拘留的時間也就比較長,而對於犯罪事實輕微的,一般在最長的一天就可以釋放當事人的,並且涉及到審查起訴的情況,應當在最長的37天內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