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以團伙詐騙批捕的後果是什麼

檢察院以團伙詐騙批捕的後果是什麼

一、檢察院以團伙詐騙批捕的後果是什麼

檢察院以團伙詐騙批捕的後果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詐騙罪量刑標準進行了補充: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百分之十: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由於網絡技術的普遍,越來越多的人們透過閱讀網絡資訊暴露自己的資訊,給不法分子有機可乘。遇到詐騙事件的時候,我們首先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證明,在不驚動詐騙人員的同時報警處理,可以追回自己的損失,同時也是吸收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