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證人強制出庭的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1款規定: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該條明確了法院具有強制證人出庭作證的權力,前提是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的。

刑事訴訟法證人強制出庭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