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公務批捕多久判刑?

妨礙公務批捕多久判刑?

一、妨礙公務批捕多久判刑?

批捕至起訴1般3個月,重大案件經過審批,可以再延長4個月。也就是說從批捕至移送起訴可以有7個月。移送審查起訴後,檢察機關如果要退回補充偵察,全部時間用盡,可以有6個半月的時間。

因妨害公務被批捕,說明檢察院已經認定該行涉嫌犯罪了,其行爲觸犯了《刑法》第277條之規定,是較嚴重的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爲。

既然已經批捕了,再下來肯定要判刑,除外檢察院認定罪行輕微,決定不起訴。

所以從被批捕到判刑大概要六個月到一年的時間。

二、妨害公務罪是什麼?

妨害公務罪,是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大代表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在自然災害中和突發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或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雖未使用暴力,但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了妨礙公務罪,其中第一款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妨礙公務罪最高刑罰是3年有期徒刑,過失致人死亡最高刑罰是7年有期徒刑。

我國對妨礙公務罪中行爲人的暴力行爲造成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重傷結果或因重傷導致死亡結果,甚至故意殺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按處理牽連犯的原則,以重罪吸收輕罪,按故意傷害(重傷)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定罪,從重處罰。

三、妨害公務罪的對象是什麼?

(1)各級各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2)各級人大代表;

(3)各級紅十字會工作人員。

須注意,上述人員都必須是依法正在執行某種公務期間,才能成爲本罪對象。

本罪主觀上限於故意,即行爲人必須明知上述人員正在依法執行公務而加以阻礙,才能構成本罪。犯本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妨害國家機關或者是其他爲國家做貢獻的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行爲人,如果使用暴力毆打或者是對工作人員進行威脅的,就會以本罪進行定罪量刑,會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有時候還會處相應的罰金。如果是沒有使用暴力或者是進行威脅,但又妨礙執行公務的,就可能會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