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公務能判多久

一般來說,妨礙公務罪是建立在公民的舉止行爲嚴重影響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務行爲而判處的罪行。我國《刑法》對妨礙公務罪作出了明文規定,要求若嫌疑人確實犯了妨礙公務罪,那麼法院有權判處嫌疑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處拘役,管制並處罰金。

妨礙公務能判多久

衆所周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務行爲,公民應積極配合必要時應該給予其一定的幫助,但是如果以暴力等手段阻礙國家公務人員的公務行爲,那麼就可能構成妨礙公務罪。妨礙公務罪一般要符合以下條件:

1、以暴力,威脅的手段妨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但是如果未使用暴力等手段,卻阻礙了國家公安機關,安全機關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並且造成嚴重後果,也可以判爲妨礙公務罪。

2、暴力程度只限於致人輕傷,如果因爲暴力而導致人重傷甚至死亡,應該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進行判處。

如果在銷售僞劣產品,進行非法勾當或者獵殺國家保護動物中犯了妨礙公務罪,應當數罪併罰。但是如果偷運毒品入境,或者協助他人非法入境時犯了妨礙公務罪,那麼應當加重判罪力度而不會去判處妨礙公務罪。

同時,我國相關法律對妨礙公務罪中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務行爲作出明確解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所進行的公務行爲必須合法,並且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以及方式進行,但是在不影響職務執行的保護必要性的情況下,允許輕微程序違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務行爲還應當具有相關法律依據,如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務行爲是在缺乏依據的條件下強行執行,那麼應歸爲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