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刑法第五十六條關於被保證人應當遵守的規定;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爲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另外,若被保證人違反刑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而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