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證金比例不可以超過多少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招標人在招標檔案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36條規定,招標採購單位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數額,不得超過採購項目概算的1%。
工程施工、貨物採購類:投標保證金一般不超過投標報價的2%,最高不得超過80萬元人民幣。工程勘察設計類:投標保證金一般不超過投標報價的2%,最高不得超過10萬元人民幣。
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招標,投標有效期即將結束但尚未確定中標人,招標人要求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排名第二的投標人B不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此種情形不可以沒收其投標保證金,依法招標人應向該投標人支付未中標補償費。投標人不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招標人應退還其投標保證金,但可以不確定其爲中標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投標保證金比例不可以超過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