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形成日期司法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文書形成日期司法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一、文書形成日期司法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1、檢材。文字形成時間鑑定的檢材是指對檔案中的打印字跡或手寫字跡的形成時間有異議需要鑑定的材料,稱爲檢材。要求委託人提供檢材原件,並註明是否同意進行有損檢驗,絕對形成時間鑑定不需要提供比對樣本,但要求檢材的標註日期超過一年以上,懷疑實際書寫或打印時間在近一年之內的才具備鑑定條件。相對形成時間鑑定不受此時間限制,但要求提供比對樣本。

2、樣本。對檢材的絕對形成時間鑑定不需要委託方提供樣本比對材料,對檢材的相對形成時間鑑定需要委託方提供相同物質材料樣本比對材料。

二、鑑定原則

司法鑑定合法性原則,是指司法鑑定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它是評斷鑑定過程與結果是 否合法和鑑定結論是否具備證據效力的前提。

這一原則在立法和鑑定過程中主要體現爲:鑑定主體合法;鑑定材料合法;鑑定程序合法;鑑定步驟、方法、標準合 法;鑑定結果合法五個方面。

1、司法鑑定機構必須是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經過省級以上司法機關審批,取得司法鑑定實施權的法定鑑定機構,或按規定程序委託的特定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必須是具備規定的條件,獲得司法鑑定人職業資格的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

2、司法鑑定材料主要是指鑑定對象及其作爲被比較的樣本(樣品)。鑑定對象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法律未作規定的專門性問題不能 作爲司法鑑定對象。如我國現階段對司法心理測定(俗稱測謊)、氣味鑑別(警犬鑑定)等尚未作爲法定鑑定對象,其鑑定結論不能作爲證據。而且鑑定材料的來源 (含提取、儲存、運送、監督等)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

3、鑑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鑑定的提請、決定與委託、受理、實施、補充鑑定、重新鑑定、專家共同鑑定等各個環節上必須符合訴訟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

4、鑑定的步驟、方法應當是經過法律確認的、有效的,鑑定標準要符合國家法定標準或部門(行業)標準。

5、鑑定結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現爲司法鑑定文書的合法性。鑑定文書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文書格式和必備的各項內容,鑑定結論必須符合證據要求和法律規範。

訴訟的過程中,法院也會需要當事人提交相關的材料和證據,如果證據需要進行專業的鑑定時,也是需要透過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那麼在選擇司法鑑定機構時,也是一定要選擇正規合法的機構,避免因爲不專業或者其他原因而給自己的利益或者訴訟結果造成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