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案件中輕微傷怎麼司法鑑定

各案件中輕微傷怎麼司法鑑定

案件中輕微傷怎麼司法鑑定?

各案件中輕微傷司法鑑定:在人身傷害案件,只要是有受傷情況一般都要做傷情鑑定;屬於行政案件的,被害人拒絕配合做傷情鑑定的,警方會記錄在案;屬於刑事案件的,被害人需要做傷情鑑定。被害人不配合的,警方可以採取強制措施。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或者說,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

司法鑑定合法性原則,是指司法鑑定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它是評斷鑑定過程與結果是 否合法和鑑定結論是否具備證據效力的前提。

這一原則在立法和鑑定過程中主要體現爲:鑑定主體合法;鑑定材料合法;鑑定程序合法;鑑定步驟、方法、標準合 法;鑑定結果合法五個方面。

1、司法鑑定機構必須是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經過省級以上司法機關審批,取得司法鑑定實施權的法定鑑定機構,或按規定程序委託的特定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必須是具備規定的條件,獲得司法鑑定人職業資格的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

2、司法鑑定材料主要是指鑑定對象及其作爲被比較的樣本(樣品)。鑑定對象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法律未作規定的專門性問題不能 作爲司法鑑定對象。如我國現階段對司法心理測定(俗稱測謊)、氣味鑑別(警犬鑑定)等尚未作爲法定鑑定對象,其鑑定結論不能作爲證據。而且鑑定材料的來源 (含提取、儲存、運送、監督等)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

3、鑑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鑑定的提請、決定與委託、受理、實施、補充鑑定、重新鑑定、專家共同鑑定等各個環節上必須符合訴訟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

4、鑑定的步驟、方法應當是經過法律確認的、有效的,鑑定標準要符合國家法定標準或部門(行業)標準。

5、鑑定結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現爲司法鑑定文書的合法性。鑑定文書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文書格式和必備的各項內容,鑑定結論必須符合證據要求和法律規範。

綜述,在不同形式的案件中對於輕微傷鑑定的重視程度是不同的,一般而言如果只是輕微傷且未影響個人日常生活是不需要做鑑定的,但特殊情況除外。司法鑑定具有權威性,相關機構所出的鑑定結果對於鑑定者都有着重要影響,哪怕是輕微傷鑑定在不同情況下都有不同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