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機構應該具備何種資質

道路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機構應該具備何種資質

司法鑑定對於很多工程是一項非常重要的鑑定手續,道路工程也有着相關的規定以及要求,對於道路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機構法律有着明確的嚴格規定以及要求,今天就由本站小編爲大家簡單說明一下。

一、道路工程質量鑑定機構的選定

爲貫徹落實全國人大、最高院的相關規定,各地法院司法技術輔助工作機構(以下簡稱技術室),都編制了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名冊。在訴訟過程中需要委託鑑定時,則由雙方當事人透過協商在指定名冊中進行選定,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

二、道路工程質量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員從事質量鑑定應當具備何種資質?

爲了確保工程的質量,根據《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的相關規定,一方面參建單位,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等都應當對建設工程質量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國家也從招投標、合同簽訂、合同履行等進行了全過程的管控。在施工過程中,具體手段包括:進行每道工序都要逐一驗收、確認;主要材料進場前及投入使用前要進行檢測;完工後要進行竣工驗收等。此外,建設主管部門或是相應行業主管部門也是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但是對於從事建設工程質量鑑定的機構和人員應當具有何種資質,對此並無明確的法律規定。有的質量鑑定機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有的質量鑑定機構具有檢測資質。

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並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同時,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檢測單位從事檢測工作應當具有相應的檢測資質(專項檢測機構資質和見證取樣檢測機構資質)。

三、工程質量司法鑑定的程序是什麼?

根據《司法鑑定程序通則(試行)》規定,申請司法鑑定應遵循以下程序:

1、委託

(1)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鑑定委託。

(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鑑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鑑定委託。當事人委託司法鑑定時一般透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2、受理

司法鑑定機構收到委託書後,應對委託人的委託事項進行審覈,並作出如下決定:

(1)對於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委託受理合同》;

(2)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在收領委託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

(3)對於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退回鑑定材料並向委託人說明明理由;

(4)對於函件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覆。

3、初次鑑定

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委託後,由司法鑑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鑑定人、或者由委託人申請並經司法鑑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鑑定人完成委託事項。

4、補充鑑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補充鑑定:

(1)發現新的相關鑑定材料

(2)原鑑定項目有遺漏

5、重新鑑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重新鑑定:

(1)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超越司法鑑定業務範圍或者執業類別進行鑑定的;

(2)送鑑的材料虛假或者失實的;

(3)原鑑定使用的標準、方法或者儀器設備不當,導致原鑑定結論不科學、不準確的;

(4)原鑑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

(5)原司法鑑定人應當迴避而沒有迴避的;

(6)原司法鑑定人因過錯出具錯誤鑑定結論的;

6、複覈鑑定

對鑑定結論有異議需進行復核鑑定的,其他資質較高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復核鑑定。複覈鑑定除需提交鑑定材料外,還應提交司 法鑑定文書。

7、司法鑑定文書的出具

司法鑑定機構在法定或者約定的鑑定期限內完成司法鑑定後,應當按時出具司法鑑定文書。司法鑑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託人,兩份由司法鑑定機構存檔。

8、出庭

司法鑑定人應當按照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關的要求按時出庭。司法鑑定人出庭時,應當出示《司法鑑定人執業證書》。

以上就是小編爲大家整合的關於道路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機構的相關資訊,司法鑑定是給人民提供的一種法律服務,而對於司法鑑定的機構法律自然也有相關的規定以及要求,不管是什麼司法鑑定機構都需要按照相關規定才能夠合法創辦。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信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