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爲是法律行爲嗎

侵權行爲就屬於法律行爲中的作爲行爲,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侵權行爲是違法行爲。也就是說侵權行爲一定是法律行爲。而法律行爲的範圍遠遠大於侵權行爲,比如說結婚登記是法律行爲,但是是合法的法律行爲。侵權行爲是違法行爲。

侵權行爲是法律行爲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爲的;(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